梁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3476|回复: 0

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9 14: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进行公示。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梁平区新桂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重庆梁平工业园区高新组团
项目投资:20351.94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055m2,总建筑面积约17659.18m2,主要建设辐照中心、综合办公楼以及门卫室、消防水池、自行车棚、机动车棚等配套工程,并配置1台BFT-V型多功能γ辐照装置开展食品辐照杀菌,1枚仪器校验源用于辐射剂量监测仪的校验,预计全年辐照8400小时,辐照杀菌食品约8万吨。BFT-V型多功能 γ 辐照装置60Co装源总活度设计为1.48×1017Bq(400万Ci),初装源活度为2.22×1016Bq(60万Ci),均属于Ⅰ类放射源;仪器校验源( 137Cs 密封源)活度为3.70×105Bq,属于Ⅴ类放射源。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与外环境相容,总平面布置合理。各项污染防治和管理措施后,具备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故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运行是可行的。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纸质版查阅可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在网络报告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29Y-c_RO8lwDBJ_6qAj_Q;提取码: ut5s ;期限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梁平区新桂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高新大道350号4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3-53555918
(3)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火炬大道99号千叶中央街区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3-68182682
电子邮箱:2270358389@q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网络下载意见表(下载地址见后文),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29Y-c_RO8lwDBJ_6qAj_Q;提取码: ut5s 。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下载附件中的环评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环评征求意见稿,请于公示日5天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重庆市梁平区新桂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渝公网安备 50022802000170号

QQ|Q群②:15859176|Q群①:21483512|小黑屋|手机客户端|Archiver|梁平信息网 ( 渝ICP备11003097号

GMT+8, 2024-11-23 17:27 , Processed in 0.10967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