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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5643|回复: 9

请问: 这个属于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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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8 15: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269196326 于 2019-3-28 16:56 编辑

         一个没登记注册的球队集有赞助费, 余下近4000元的财物,被该队原队长离队带走,已一年余尚未返还,并已将其化为已有。请问:这是占用,还是不当得利?请有识之士予以告知。谢谢!
发表于 2019-3-28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个应该是属于非法侵占财产,不叫不当得利,非专业人士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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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9 23: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这种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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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0 10: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召集你们的人开个会谈谈此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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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9: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应该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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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 15: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这个足球队我还是看好的,应该是踢得过国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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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1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感谢朋友们的见解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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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16: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法律层面,不好掰扯。

第一,募集资金来源有证据没有?
第二,已开支部分,有证据没有?
第三,是否构成侵占资金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

最后是,咋个维权,建议,还是咨询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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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2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组织未经注册,不是职务侵占罪,是刑法第270条的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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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22:0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9-10-21 16:54
法律层面,不好掰扯。

第一,募集资金来源有证据没有?

难扯。如果大家有好心,大家就可谈谈。如果没有,就难。有证据,也难搞,打管司,时间和经历都遭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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