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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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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09: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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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梁平论坛发现一用户妮称为:“梁平县城管执法总队”在论坛的一些板块进行回贴。针对此事,我单位在此声明:为了及时给广大网友反馈所提出问题的处理结果,我单位在梁平论坛注册的唯一用户妮称为:“梁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ID号为:40170的帐号,除此,一切以其它帐号所发表的言论均与本单位无关。

特此声明!

 

 

     梁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О一三年五月十日

[此帖子已被 梁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在 2013-5-10 9:25:07 编辑过]

发表于 2013-5-10 1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商丘

Re:声明

能说说你们去收复钓鱼岛的情况吗?

发表于 2013-5-10 1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Re:声明

论坛也搞点“V”

认证下

发表于 2013-5-10 1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Re:声明

呵呵,申明了就好
发表于 2013-5-10 17: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Re:声明

声明个毛线啊,哪个敢冒用你大爷的称号嘛,贴他全身的条撒,多罚他几个200撒,给你几爷子存起买棺材用。
发表于 2013-5-10 1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Re:声明

比强盗还强势的执法队啊,现在也受到伤害害了啊,跑到这里来发个狗屁声明啊,执法不懂法,不知道利用法律维权?简直就是一群大笨蛋。这种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马上关闭他都id,严厉点还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3-5-10 2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Re:声明

统一“昵称”不是“妮称”。
发表于 2013-5-11 1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Re:声明

搞错没有哦,连称的都可以写错成
发表于 2013-5-10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Re:声明

准备到论坛上打砸呀

发表于 2013-5-10 0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Re: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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