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从499到500次只有一次之差,就成为犯罪与否的界限,499立刻成为网络热词,不少网民纷纷发表免责声明: @摆古论今:免责声明:本人写的任何一条微博转播量不得超过499次,任何人均无权将本人所写的微博转发超过500次,凡超过500次的均不是本人意图的真实体现,凡由本人微博引发的一切刑事责任及法律纠纷都将由转发第501次及以后的全体网友负责,另外阅读不得超过5,000次,请广大网友们理解!海涵!宽容!求你们了!
陈文伍:希望新浪微博开通新功能,博主可以选择发微博只能被转499次的功能!这样博主可以自己限制自己的微博的转发量,以免博主被请进局子!
陈晴OSY-400:我要守株逮兔,XX哪天再造谣,转发到499次时,我他娘的就给他临门一脚把他射进去。
“千万不要得罪我,不然我就去转发你的微博”
【】由于网络转发的随意性大家纷纷指责此规定可以让人很容易被当局有目的的定罪,也同时成为网民调侃的对象。
@涅磐重生V:以后谁得罪我,我一个人转发他五百次。
@导演高晓舰:爱恨就是这么简单,决胜就在一念之间……
@林萍在日本:千万不要得罪我,不然我就去转发你的微博。
@V人证:爱一个人,就劝他戒网;恨一个人,就去转他微博。
@陈宗鹤先生:‘当你浏览微博时,看到只有几转或者几十转的微博,你可以随意转,他们离500还很远。’‘若快到500转了呢?’‘加把劲,但别做第500个,否则人家要记住你一辈子的。’‘若超过500了呢?’‘反正他要进去了,可以安心地往死里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