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DIV class=hd><H1>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吴丹 16:10 报道</H1></DIV><DIV class=bd><DIV id=Cnt-Main-Article-QQ><P style="TEXT-INDENT: 2em">奉节男子李世平骑乘一辆自行车外出,由于自行车刹车无失效,在超车时撞上路边一行人,将对方撞倒身亡。今天上午,奉节县法院对该县首例“自行车撞死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世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28日下午,奉节男子李世平骑乘一辆自行车从奉节县新民镇九树村往李湾村行驶。当日19时10分,当她行驶至新民镇九树村4组一下坡路段时,发现前面有一辆摩托车行驶很慢,便加速行驶到摩托车左侧超车,因刹车无效,将路边行人喻具超撞倒,喻具超因伤情过重经奉节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29日凌晨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李世平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世平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能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据李世平事后交代,他当时知道这辆自行车的刹车失效了,但他以为,自行车速度慢,开出去没什么大不了,不会出啥事。</P><P style="TEXT-INDENT: 2em">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世平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并致一人死亡,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可以酌情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P></DIV></DIV>Re: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P>狗日的,坐自行车都要撞死人嗦,技术也太撇了。</P>Re: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自行车还有这么大杀伤力啊Re: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P>自行车撞死人情况很少。 </P><P>大热天小心为妙,这几天有几次差点把别个撞到了。宁等三分,莫抢三秒。</P>Re: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交通安全,人人重视。Re:奉节自行车撞死人案宣判 骑车男被判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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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5>安全稳定第一,生命第一!</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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