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诸家学说解之六
魂魄诸家学说解之六首汉伟执业医师 国学学者
6、魂魄与七情
6.1、七情概说
情,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从心,说明“情”与心之“任物”相关;青,“倩”,漂亮的意思,为人之审美,说明“情”和人的好恶、欲望相关。战国·荀子《荀子·正名》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此处的“性”,相当于“心”,情之应,为人之欲。民国·魏尧则认为,七情产生于六根与外境结合的“六识”之上,也就是说人之喜怒哀乐是基于“心”之任物,并产生于具体的思维活动之上,即成语“触景生情”之意,故其《一贯天机直讲》曰:“情者,七情也,七情之发,皆缘于识,盖必外诱触之而后发,未有外诱不入,而自为喜怒哀乐者也。”
“七情”,有三个特点:一是产生于心任物之上;二是需要外境的参与;三是与人的欲望有关。
五神(除去魄),以心之“任物”为直接目的,而七情,主要产生于心之任物目的与实际体验之间的参照比较后的一种情绪反应,这就是五神和七情之区别。“七情”的产生,根源于人的“欲望”,发生于与外境结合的体验状态,即心之任物活动之中。七情产生于五神之上,是比五神层次更高级别的精神活动,两者密切关联并相互影响,如《黄帝内经·灵枢·本神》曰:“是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愁忧者,气闭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惧者,神荡惮而不收。”阐释的就是七情过极,进而影响心之神明的状态。
七情与五神,两者皆生于五脏,故《黄帝内经·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论言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
6.2、魂与怒
不同的情志,对“气”的调动方式及其结果都是不一样的,故《黄帝内经·素问·举痛论》“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上矣。喜则气和志达,荣卫通利,故气缓矣。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矣。恐则精却,却则上焦闭,闭则气还,还则下焦胀,故气不行矣。寒则腠理闭,气不行,故气收矣。炅则腠理开,荣卫通,汗大泄,故气泄。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劳则喘息汗出,外内皆越,故气耗矣。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矣。”
诸种原因引起五脏之肝气旺盛,很容易诱发七情之怒气,梦症归肝魂所主,故《黄帝内经·素问·脉要精微论》曰:“……肝气盛则梦怒……”故此,七情之怒与五神之魂以肝之气为载体,并且相互影响。
6.3、魄与七情
《黄帝内经》中,有大量描述七情致病的条文,细查可知所有七情致病状态都与魄密切相关。如《素问·举痛论》曰:“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阐述的即七情之怒对魄功能的损伤;如《素问·痿论》曰:“悲哀太甚,则胞络绝,胞络绝则阳气内动,发则心下崩,数溲血也。”阐述的即肺主之悲太过对形体生理功能的伤害,魄所主为一身之形体,所以不仅仅与肺之悲密切相关,更是与整个七情相关;如《灵枢·本神》曰:“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精时自下。”阐述的即恐惧对魄所主形体的损伤。
魄,统管一身气机,七情致病核心是气机的异常,故七情致病状态都与魄密切相关。七情,主要通过对相关五脏之气的调动,进而影响魄。《黄帝内经·素问·玉机真藏论》曰:“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该段经文阐释了七情作为病理因素直接影响五脏气机,进而导致魄的功能紊乱而生大病的状态。七情致病状态下产生的症状,包括七情参与调动气机与魄的代偿功能两个方面。诊查七情所致疾病的每一个症状,都要从魄的代偿和邪气侵犯两个方面去评估病人当下的状态。魄,拥有先天的自愈能力,故治疗时首重调情(神),故《黄帝内经·灵枢·本脏》曰:“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故《黄帝内经·灵枢·上膈》曰:“恬淡无为,乃能行气。”针对某些心理疾病,站在魄的立场上考虑七情所致疾病之机理,除了去除病因,还应该保持顺其自然的态度,以顺应魄的调节方向,体现其代偿能力的发挥,理论上并不鼓励我们去积极干预。
7、魄与体质
人体固有的生理调节代偿机能、先天的本能、反射及无意识动作,皆与“魄”有关。虽然,人的形体动作由魄主之,但并不等同于人的形体也由魄主之。“魄”,并精而出入,一身之体皆为精所生,所以其所主的范围很大。
现代西医学体质概念的形成是以个体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为基础,参照中医学其实就是魄及魄所支配的对象。中医学所论的体质,却是个体的形体结构、生理功能、病理趋向及性格气质的综合特性。气质,即是精神。
单纯的体质概念和魄及支配活动相应,即只是对应人形体结构及功能,中医学按照人体阴阳多寡下的脏腑、经脉、气血的差异,以及行为特点、心理特点的异同,将人分成五站体质,体现了形神合一论,故《黄帝内经·灵枢·通天》曰“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好纳而恶出,心抑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而无恩……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不顾是非,为事如常自用,事虽败,而常无悔……少阳之人,諟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宣,好为外交,而不内附……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婉然从物,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此条文阐释了魄所支配下的形体阴阳差异,会导致一个人思想、行为产生差异,其与人格心理学的特质理论有很大相似之处。
人体的一切心神活动,都是建立在魄的基础之上的。魄及支配的形体作为低级精神活动及物质基础,其差异影响导致整个上层建筑(高级精神活动)的差异性。
8、魂魄与梦境
《黄帝内经·素问》有三篇论述梦境,分别是《诊要经终论》、《脉要精微论》、《方盛衰论》。直接论述魂魄的具体作用即造梦的,则是《黄帝内经·灵枢·淫邪发梦》,明确了五神之魂在梦境中的独特地位,即魂能主导五脏之气而造梦。
8.1、发梦机理
心主血脉,心气通过推动、调摄作用控制血液在脉管中运行而发挥滋润、营养作用。心主藏神,为精神之宅所,具有统帅全身脏腑、经络等生理活动的功效和调控精神、意识等心理活动的功能。故此,梦是睡眠中的一种心神活动。南宋·朱熹《朱子大全集·答陈安卿》曰:“梦者,寐中之心动也。”明·张景岳《类经·卷十八·疾病类》曰:“至其变幻之多,则有如宋昭公之梦为鸟,庄周之梦为蝶 ,光武之梦乘赤龙而登天,陶侃之梦生八翼飞入天门之类,又皆何所因也?夫五行之化,本自无穷,而梦造于心,其原则一。盖心为君主之官,神之舍也。神动于心,则五脏之神皆应之,故心之所至即神也,神之所至即心也。第心帅乎神而梦者,因情有所着,心之障也。神帅乎心而梦者,能先兆于无形,神之灵也。夫人心之灵,无所不至,故梦象之奇,亦无所不见,诚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清·沈金鳌《杂病源流犀烛·不寐多寐源流》曰:“若夫梦者,亦神不安之一验耳。”魂藏于肝,魄藏于肺,意藏于脾,志藏于肾,魂魄意志总属心神所统帅。心神不安于本位,心神所动即导致梦的产生。
《黄帝内经·灵枢·淫邪发梦》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人体受外邪的刺激后,内攻于脏腑,与人体营卫之气相伴而行,扰乱营卫之气的协调运作,外邪与营卫之气产生协同作用,导致“魂魄飞扬”。魂魄,作为精神心理状态的先天构成因素,在外邪的刺激下,对梦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清·唐宗海《中西汇通医经精义·卷下·全体总论》曰:“肾藏志,志定则足以御肾精,御心神,使不得妄动;志定则足以收肝魂,收肺魄,使不得妄越。”志意,通过影响神的内敛、外张,使神不得妄动;通过调控魂魄的收合、开扬,使魂魄不得妄越。睡眠状态下,意识活动受限或减弱,心卧神藏,志意对魂魄的收摄减弱,魂魄易于扬散,此为梦发生的基本条件。
8.2、梦境归类解析
总体来说,《黄帝内经》论述梦境的条文,分为五类:
第一类,针刺不得时而生梦,故《黄帝内经·素问·诊要经终论》曰:“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卧,又且善梦。”
第二类,人身整体阴阳或上下虚实偏胜生出相应梦境,故《黄帝内经·素问·脉要精微论》曰:“是知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阴阳俱盛则梦相杀,毁伤;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
第三类,七情调节气机影响五脏而生梦,故《黄帝内经·素问·脉要精微论》曰:“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哭。”
第四类,五脏“气”虚而生梦,故《黄帝内经·素问·方盛衰论》曰:“是以肺气虚,则使人梦见白物,见人斩血藉藉,得其时则梦见兵战。肾气虚,则使人梦见舟船溺人,得其时则梦伏水中,若有畏恐。肝气虚,则梦见菌香生草,得其时则梦伏树下不敢起。心气虚,则梦救火阳物,得其时则梦燔灼。脾气虚,则梦饮食不足,得其时则梦筑垣盖屋。”
第五类,正邪随营卫侵犯五脏而生梦,故《黄帝内经·灵枢·淫邪发梦》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焫;阴阳俱盛,则梦相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甚饥则梦取,甚饱则梦予;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肾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客于肺,则梦飞扬,见金铁之奇物;客于肝,则梦见山林树木;客于脾,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客于胃,则梦饮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客于阴器,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客于胫,则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窖苑中;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客于胞宫,则梦溲便。”。
魂魄、五脏、形体皆是先天之精所生,梦境属于“魂”所主范畴,其也是建立在先天之精的基础之上。阴阳论梦,是从人体精、气、神整体一分为二的立场来看待梦境的产生;本质上说,阴阳的源头仍然是先天之精,其认识不仅超越魂主梦的理论,同样也包含了魄在内。有关梦境内容的五脏归属及五行归类,体现的是五类梦境与五脏的密切关联,神生于精,五类梦境实际上也离不开五脏精的参与。
魂与荣卫运行相关,尤其是卫气,夜间主要运行于五脏,故《黄帝内经·灵枢·卫气》曰:“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正邪随卫气而深入人体,故正邪对梦境的影响是非直接的,即是说,并非正邪直接生出梦境,而是通过营卫之气运行于五脏,扰动五脏精气进而生出梦境。
8.3、魄、形体与梦境
魄及所主形体,与梦境的产生,二者并不是直接关联,而是存在一定的顺序,即脏腑形体病变,反馈于魄,进而影响五脏之气,五脏之气扰精而生神,从而梦境产生,故《黄帝内经·素问·脉要精微论》曰:“甚饱则梦予,甚饥则梦取;短虫多则梦聚众,长虫多则梦相击毁伤。”
8.4、魂魄理论下的梦症解析
8.4.1、多梦
多梦,指在睡眠行为中患者做梦次数多,部分患者醒后仍能口述梦中内容及情景。
多梦是最为常见的病梦形式之一,由心神不安、魂魄飞扬、意志不摄三种病理机理引起。七情内伤、六淫外感扰乱心神,耗伤心血,心气亏虚,心失血养,心神失守,心神不安于本位;七情内扰,肝气郁结,肺气郁闭,疏泄失司,魂不归肝,魄不得安,魂魄飞扬;脾胃运化失调,肾精耗伤亏损,意不守,志不和,意志不摄,故而多梦。
8.4.2、梦呓
梦呓,指在睡眠过程中自言自语的无意识活动,常称说梦话。
梦呓由心神不守、魂魄飞扬、意志不坚三者共同作用而成。情志失调,七情太过,郁而化火,则肝气盛而魂外离;心舍神,机体受外淫冲击,则心神不安而心神动摇;脾舍意,长期恣饮肥甘厚味,脾脏运化及周转不利,则脾气实而意不守。故《黄帝内经·灵枢·淫邪发梦》曰:“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
8.4.3、梦惊
梦惊,指在睡眠过程中突然惊醒,且常伴有大汗、心慌等不适症状。
七情分属五脏,五脏分藏五神,五神、五脏、七情五志形成合理的生物反馈链,以此调节和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心理状态。肝舍魂,主疏泄,调畅情志,惊属七情之一,虽归肾之所属,但与肝之疏泄关系密切,肾主藏精,舍志。七情失调,肝失疏泄,或肾精亏虚,精魂散乱,则魂不归于肝,则肾不养于精,则志不安于肾,进而发生梦惊。故张景岳《类经·卷十七·疾病类》曰:“肝藏魂,肝气痹则魂不安,故主夜卧惊骇。”
8.4.4、梦游
梦游,是指寐卧不安,意识朦胧,深夜睡中起床,出外周游,回舍再卧,醒后如常人的一种神志疾病。《黄帝内经》无关于梦游的论述及记载。
梦游的病因病机有四。一是情志所伤:情志活动以五脏的精气为物质基础,突然的精神刺激,五志过极,则突然耗损五脏之精气,使脏腑功能失调,其中以心肝脾三脏关系最为密切。心主血脉,血液充沛则神得以滋养,七情过极,气机失调,血液生成不足致血液运行障碍,则心神失养,神离其舍;心藏神,劳心过度,易耗血伤阴,心火独炽,扰动神明;或喜笑无度,心神激动,神魂不安。肝藏血,调畅情志,血舍魂,疏泄正常则魂得以归位,由于数谋不决,或暴怒伤肝,或气郁化火,则使使魂不能藏,即神离其舍,肝魂失用,魂不附肝,神魂外越。脾藏意,主思,思虚过度,则气结,气机不畅,则影响脾的健运功能,以致气血化源不足,不能养心安神,致魂藏不住。二是心脾两虚:劳心过度,伤心耗血;或妇女崩漏日久,产后失血;病后体衰,或行大手术后,以及老年人气虚血少等。大吐大泻,饮食劳倦等伤及脾胃,致使胃气不和,脾阳不运,食少纳呆,气血化生的来源不足,无以上奉于心,也能影响心神。三是心肾不足:心主火,肾主水,心火下降,肾水上升,水火既济,心肾交通,睡眠方能正常;肾阴亏损 ,肾水不足,不能上济于心阴,或心阳衰弱,心火不能下温肾水,皆可导致梦游。四是惊恐扰神:平时心气素虚,遇事易惊善恐,心神不安,终日惕惕,突遭惊恐,引动心肝之火和三焦之郁热而成梦游。
人的正常睡眠,由心神所主,阳气由动转静时,即为入睡状态。睡眠之中,魂只能参与梦境的产生,不支配肢体活动,即魂并不能直接支配魄,只有心神通过思维活动才能直接调动肢体活动。道学认为,夜间神不在“心位”而交于“肾”,白天神则在“心位”,所以人在夜间睡眠中无法活动形体,在白天非睡眠时间则可以活动形体,故明·罗勉道《南华真经循本》曰:“人寐则神交于肾而形静,寤则神舍于心而形动。”梦游的产生,肢体的活动,是因为“他物”占据了心神的位置,代君而行令。这个“他物”,道家文化称之为“鬼魅”,中医称之为痰浊、淤血、湿热等病理产物。
8.4.5、梦魇
梦魇,即恶梦,又称为噩梦、卒魇、魇不悟、魇寐等,指梦象内容恐怖可怕,以至于惊醒后仍伴有严重焦虑与恐惧。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魇,梦惊也。”《辞源》 云:“魇,一指梦中惊骇、恶梦;一指妖邪。”中医学注解为:指睡梦中惊叫或幻觉有重物压身,不能举动,欲呼不出,恐惧万分,胸闷如窒息状,发作后仍可入睡的一种状态。
《黄帝内经》中虽无“梦魇”一词,但其“梦相杀毁伤”、“见人斩血藉藉”、“梦伏树下不敢起”、“梦伏水中,若有畏恐”、“梦涉大水而恐惧”、“梦临渊,没居水中”、“梦斗讼自刳”、“梦斩首”等所描述的,都是梦魇。
东晋・葛洪首创“卒魇”一词,认为魇是魂魄被外邪纠缠,不能归居身体所致,此时不要惊扰梦者,特别要避免火光刺激,故其《肘后备急方·治卒魇寐不寤方》曰:“魇卧寐不寤者,皆魂魄外游,为邪所执,录欲还未得所,忌火照,火照遂不复入,而有灯光中魇者,是本由明出,但不反身中故耳。”隋·巢元方认同葛洪应避免火光对卒魇者进行刺激的论点,并补充说,如果梦者本在灯下发病,则不忌火,故其《诸病源候论・卒魇候》曰:“卒魇者,屈也,谓梦里为鬼邪之所魇屈。人卧不悟,皆是魂魄外游,为他邪所执录,欲还未得,致成魇也。忌火照,火照则神魂遂不复入,乃至于死。而人有于灯光前魇者,是本由明出,是以不忌火也。”总体来说,葛、巢二人所强调的是,不要惊扰梦者,让卒魇者自己从梦中醒来,这和现代心理学的梦象观完全相合。
唐・孙思邈认为,睡姿不当易发生梦魇,并提出了其处理办法,故其《备急千金要方》曰:“凡人常卧,不宜仰卧,以手复心上必魇,不得卧,若暗中著魇不得以火照之,亦不得近前急呼,但捻下心上手,然后慢慢唤觉,以皂角末或半夏末吹入鼻中即醒。” 唐还认为,梦魇与心气虚、心实热、虚损有关,并创制了“小定心汤”、“大定心汤”、“大镇心散”等治疗梦魇的方剂。
宋・赵佶《圣济总录》曰:“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偌形数惊恐,心气妄乱,精神僭郁,志有动摇,则有鬼邪之气,乘虚而来,入于寝寐,使人魂魄飞荡,去离形干,故魇不得寤也。久不寤以致死,必须得人助唤,并以方术治之乃苏,若在灯光前魇者,是魂魄本由明出,唤之无忌,若在夜暗处魇者,忌火照,火照则神魂不复入,乃至于死,又人魇须远呼,不得近而急唤,恐神魂或致飞荡也……凡卒魇之人,多语声不出,不必高叫,但敲卧床,其人当自寤。”阐述了梦魇乃外受惊恐,心神被扰,神魂不宁所致,并提出了处理办法。
宋·严用和《济生方》则阐释梦魇是因惊恐伤神,耗伤心气所致,宜用养心益血,安魂定魄方法治疗。宋・许叔微《普济本事方》则首载了治疗梦魇的医案,并为梦魇从肝论治树立了典范。
明·朱橚等《普济方》则强调了精神心理因素对梦魇发病的影响。
分析梦魇的症状可知,除了梦境的内容激烈以外,患者最恐惧的则是不能自主支配形体、发出声音等心神失去自主权的这一状态。因此,产生梦魇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魂所主导下的梦境具体内容激烈程度,二是魂与心神两个状态顺利转化与否。现代心理学认为,梦魇中的噩梦,是梦者处理自己重大心灵创伤的方式,以中医学角度论,噩梦的产生即是魂自我释放负能量的一种方式。但能否顺利进入心神状态,则取决于营卫气血的是否通畅,其中“正邪”则是营卫气血运行阻碍的关键,直接导致了心神不能自主的状态的发生。概言之,梦魇的发生,一是和患者实际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体验或过激的情绪相关,二是魂和心神之间能否随营卫气血顺利转化相关。
8.4.6、梦遗
梦遗,指在睡眠过程中,男子精液自行泄出的情况。
梦遗乃遗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五脏以血、营、脉、气、精为载体,储藏神、魂、魄、意、志。心舍神,心血充沛,则心神安;肾舍志,肾精充盈,则志室康。心血不足,心火上盛,不能下炎温煦肾水,肾精不足,不能上润,则心肾不交,神志不得安于心肾,神伤、精伤而发生梦遗。故《黄帝内经·灵枢·本神》曰:“是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精时自下。”
8.4.7、梦交
梦交,指女子在梦境中与男子交合。
脏腑亏虚、神守虚衰、心神不宁是梦交的主要原因。心主血脉,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也是精神、心理、意识、情绪等产生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脏器。脏腑亏虚,心血不足,神不得守,心神不宁,“魂魄”与“意志”不得安,思绪紊乱,而致梦交。故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梦与鬼交通候》曰:“妇人梦与鬼交,亦由腑脏气弱,神守虚衰,故乘虚因梦与鬼交通也。”
9、魂魄病的中医学病因病机
明·张景岳《类经·藏象类·本神》曰:“然则神为阳中之阳,而魂则阳中之阴也;精为阴中之阴,而魄则阴中之阳者乎。”阴阳平衡,机体方能正常运转。或因脏腑虚损、或因突发情志刺激、或因邪气侵扰,阴阳失衡,或阴阳离散,导致神不安、魂不守、魄不宁,是魂魄病的总体病因病机。
9.1、神不安
神藏于心,心血濡养之。七情不调,饮食劳倦等,则导致脏腑功能失调,产生气滞、痰湿、血瘀等实邪,扰动心神。心神不安,则表现出情绪不稳、紧张焦虑、烦躁、坐立不安等情志症状。如素体脏腑虚损,或病情日久,气血乏源,神失所养,心神不安,则产生心中惕惕,悲伤哭泣,哭笑无常,悲观失望等症状。如甚者,神失所主,神不明则魂魄不安,神魂颠倒,魂不守舍而魄不安宁;如佞臣之乱君主,神昏魄扰,神魂相搏,出现恶念连连不能自已,周身不适无以言表;昼则神思不聚、躁扰不宁,夜则难以安眠、噩梦连连。
9.2、魂不守
魂藏于肝,肝血滋养收聚之。如七情不遂,气失条达,则内生痰火,扰动肝魂;或脏腑虚损,气血不足,则无以濡养肝魂。肝魂妄动,魂不守舍,昼不能明,夜不能寐。故宋·许权微《证类普济本事方·治中风肝胆筋骨诸风》曰:“肝经因虚,邪气袭之,肝藏魂者也,游魂为变。平人肝不受邪,卧则魂归于肝,神静而得寐。今肝有邪,魂不得归,是以卧则魂扬若离体也。”明·张景岳认为,心神不明,则肝魂妄动,会导致神志恍惚、梦游、呓语等症状,故其《类经·藏象类·本神》曰:“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精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乎神,故神昏则魂荡。”
魂为附神之灵,本为神之臣使,助神思维、情感、认知,主人体潜意识,助运神机而自身不显现。魂失养或为邪迫,魂失其舍而夺其君位,魂机锋芒外露,逼迫心神;魂现恶念连连而心神收摄无方,难以控制,不能自已;出现强迫思维和行为,包括反复思考,穷思竭虑,以及反复重复做一件事等行为;发作时如强迫症状突发而至,不能自控,往往发生毁物伤人、自杀等突发暴力事件。故,魂不守舍在精神疾病中,常有恶念连连、不能自已、强迫思维、强迫行为、突发暴力等症状。
9.3、魄不宁
魄舍于肺,肺气鼓动之,而并精出入。悲忧哀伤过度则伤肺,肺气虚损而魄无所舍;情志不遂,气机郁结,肺气膹郁,则魄出入不畅;或恐惧惊吓而伤肾,肾精不足则肺魄无所附;或因疾病日久,肺肾虚衰,均可导致魄精功能失常。魄之功能主要为调节人体感觉代谢机能,协调人体精神肢体运动。如魄无所舍无所附,则出现欲食不能食、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如寒无寒、如热无热等感觉异常、肢体活动迟缓、饮食行为异常、反应迟钝、记忆减退的等一系列症状。
9.4、魂的病因病机变化往往与魄的病因病机变化同时存在
9.4.1、魂魄同病:热邪扰乱脑神,则正常意识丧失、感觉异常、视物模糊、神昏谵语、循衣摸床、惕而不安,甚者癫狂,突发暴力行为,或突发魂魄分离而亡故。
9.4.2、魄病及魂:《黄帝内经·灵枢·癫狂》曰:“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忧饥……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辩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脏腑内伤,先有魄病,自卑、善怒、善恐等,继之则忧郁变为兴奋,狂妄奔走,意识混乱,易突发暴力事件。由于内伤精气,阴火亢盛,阳气不能入于阴分,治之不及,则魂魄相离,阴阳离绝,亡故。
10、魂魄病的中医学治法治则
10.1、养心安神
对于气滞、痰湿、血瘀等实邪扰动心神,所致紧张、焦虑、烦躁、坐立不安等情志症状,需用理气化痰活血之品,以祛邪而安神;对于脏腑虚损,气血乏源,神失所养,产生的心中惕惕、悲伤哭泣等症状,需用益气养血补心之品,以濡养而安神。
10.2、柔肝镇魂
对于情志不遂,气郁化火,痰火内扰,扰动肝魂之症,出现急躁、易怒、躁扰不宁者,需使用清肝泻火,清泄痰热之品,以祛邪而柔肝;对于脏腑虚损,气血不足无以濡养肝魂而肝魂妄动,魂不守舍,昼不能明,夜不能寐者,需使用养血柔肝滋阴敛魂之品,以柔肝敛魂;对于肝魂妄动,神魂相搏,恶念连连,强迫思维、行为不能自制者,无论虚实,均需使用镇肝安魂之品,以使妄动之魂内敛于肝舍,助相伐之神上归于君位,从而魂为神使,神为魂君,魂随神往来而神机自如。
10.3、补肺肾定魄
对于悲忧惊恐过度伤及肺肾,引起魄无所舍游荡无所依、魄衰而导致的躯体障碍、惊恐发作、感觉异常、饮食行为异常、反应迟钝、记忆减退等症状,需使用补益肺肾之品,以使肺气充而肾精足,魄有其舍而有所附,并精出入,圆转自如。
10.4、宣肺畅魄
情志不遂,气机郁结,肺气膹郁,则肺魄出入不畅,也可引起魄之功能运行不畅,产生躯体障碍和感觉异常,需使用宣肺理气之品,以使肺气宣降有度,肺魄出入通畅自如。
六、结束语
中华传统文化,是一座浩瀚庞杂、底蕴深厚、奥妙无穷、珍贵无比的宝库。魂魄学说,是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微小的天宇一星。进一步探究魂魄学说,于人类文明进步大有裨益!
午饭后粗略看了一下,还是有不少错别字及标点符号使用错误,待通稿修订后,发一个完整的修订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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