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1
发表于 2019-9-2 11:20:41
没有监管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就看监管单位认真不认真了!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4 08:52:00
人在江湖1 发表于 2019-9-2 11:20
没有监管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就看监管单位认真不认真了!
复垦地不属于个人所有,离居住房几米远怎么能建养猪场。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4 08:53:17
首汉伟 发表于 2019-9-1 18:28
农、林、渔、牧、特养等产业,在确保环评过关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政府编制的发展规划,都是可以大力发展的。 ...
就是不符合政府规定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4 08:57:18
人在江湖1 发表于 2019-9-2 11:20
没有监管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就看监管单位认真不认真了!
政府部门给出的答复是一个星期,结果快要一个月了都还没有拆,不知道有关部门有没有人上班。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4 09:00:59
极品铜钱草 发表于 2019-9-1 20:16
关系户
如果是关系户,可以申请纪委调查,到底是谁在袒护。
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9-9-6 12:51:41
两部委力挺养猪:严禁以环保为名超范围划禁养区或压减生猪产能2019-09-06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段时间,猪肉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今年猪肉产量可能会出现明显减产,市场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春节前生猪价格仍将高位运行。该负责人还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发展养猪积极性不高,禁养限养“不让养”。
此次印发的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禁养区划定已有明确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为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根据通知,针对禁养区划定情况,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开展排查。除了要全面查清本地区禁养区划定情况,建立分县工作台账外,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或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也要一并排查。排查中发现的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要予以取消;而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通知安排,排查结果及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情况要于10月底前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备核。南都记者还了解到,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问题将被生态环境部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范畴,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通知明确要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还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首汉伟
发表于 2019-9-6 13:19:3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
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平稳运行,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形势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服务。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抓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二、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
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是,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三、提高用地服务效率
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用地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指导养殖场(户)了解用地规定,帮助协调用地问题。同时,掌握用地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改变养殖用途,确保农地农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9月4日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6 18:08:34
首汉伟 发表于 2019-9-6 13:19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 ...
你好:在离居住房几米或十米远的地方修建养猪场是否可以?猪圈里散发出来的臭味实在是不好闻。
胖狼狼狼狼胖
发表于 2019-9-7 13:13:44
本帖最后由 胖狼狼狼狼胖 于 2019-9-7 13:14 编辑
猪肉价格都涨了一倍了!!!多一个养猪场,猪肉就多一分降价的速度啊!楼主就不能牺牲小我,成全全县人民,让猪肉价格早点降下来吗?忍几个月,等到猪肉价格降到12块钱再反应这些问题行吗?:$
懒洋洋^_^
发表于 2019-9-7 15:56:55
胖狼狼狼狼胖 发表于 2019-9-7 13:13
猪肉价格都涨了一倍了!!!多一个养猪场,猪肉就多一分降价的速度啊!楼主就不能牺牲小我,成全全县人民, ...
你到我这里来闻闻猪粪味道怎么样{:6_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