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侠 发表于 2014-8-30 15:22:13

又一起徒步莒溪峡谷"驴行事故案"!

徒步莒溪峡谷"驴行事故案"!
http://v.ifeng.com/documentary/society/201408/03631024-9ee4-4193-a957-01648c7695b3.shtml#_v_www6

原野侠 发表于 2014-8-30 15:24:26

个人考虑10月左右徒步这一峡谷,梁平驴界有同行者可相约结伴同行

原野侠 发表于 2014-8-30 17:34:23

本帖最后由 原野侠 于 2014-8-30 17:53 编辑

就事情的表面过程,个人认为陈先生说了假活!其用意是想开脱责任罢了。陈先生有严重的恐黑暗野外过夜症...(我肤浅认为有4种可能:1.陈先生应是目击小孩因体力胆量不支或不慎而掉沟受伤至死亡。2.小孩掉队迷路掉沟受伤至死亡或蛇蜂伤至掉沟死亡。3.小孩如陈先生所言,那他与陈先生悬崖分手,留守一夜再走回头路或误走2小时岐途这要实地观察再作分析结论;4.第四种可能---应属JC考虑的事了...应作一个尸检)
从活动发起人的户外经历,再从他招集,应急预案与装备的空缺,到活动的实施和突发事变的处置等等都证明这是一个不具备户外领队之人....理应承担法律主要责任;陈先生付次要责任;同行者付连带责任

独特的fai 发表于 2014-8-30 20:18:50

路过

星光之约 发表于 2014-8-31 14:10:52

路过

梧桐细雨 发表于 2014-9-6 22:15:23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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