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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商业业态培育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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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3: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以纤夫文化传承为主题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武隆》演出地——重庆武隆,将打造全国首个纤夫文化主题乌江水镇、世界级纤夫文化主题旅游馆,并拟将于今年五一开街。

纤夫文化主题古镇选址千里乌江第一古镇——武隆羊角古镇。羊角古镇有上千年的历史,在明清时期曾经繁盛一时,繁盛在清朝康熙年间,创造了十分辉煌的古商业文明。

为加快羊角古镇商业业态培育发展,早日把羊角古镇建设成为“4A”级旅游景区,让搬迁群众吃上“旅游饭”,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结合羊角古镇实际,武隆区羊角古镇后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26日,发布了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一街五巷)商业业态培育扶持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企业、专业合作社、旅行社等)。
(二)依法在武隆区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汇算清缴的个人或企业。
(三)符合羊角古镇旅游业态总体规划布局,符合市政管理和环保等要求的产业。
(四)需在羊角古镇运营平台公司足额缴纳经营场所1年租金对等的保证金,且生产经营不少于3年(经营满3年的退还保证金)。

二、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一街五巷)具体扶持办法
(一)业态扶持
1. 传统特色产业业态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从事体验式生产、加工、经营地方特色产品营销的店铺前3年按每年每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扶持(经营门面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2. 新兴产业业态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经营电商、文创、人工智能、休闲康养等新兴产业,前3年按每年每户给予2万元的奖励扶持(经营门面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二)经营场地扶持
1. 租金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经营符合旅游业态规划的经营户前3年免收经营场所租金(前3年经营场所每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第4年经营场所每月租金价格为11元/平方米,第5年经营场所每月租金价格为12元/平方米;5年后经营场所租金随行就市。
2. 装修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经营民宿、酒吧、咖啡馆、茶艺馆等,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装修补助(其中经营民宿10个床位及其以上的按每个床位2000元给予补助;酒吧、咖啡馆、茶艺馆、非遗文化展示馆等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给予补助);对符合古镇商业业态规划的经营户,按每户1000元给予门楣店招补助(需符合古镇门楣店招统一规划设计)。
(三)金融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内从事古镇商业经营、旅游服务活动,并符合旅游规划项目的,可申请10−100万元的贷款,区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同期基本利率全额贴息补助。
(四)培训扶持。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内从事特色餐饮、地方土特产现场制作、特色手工艺编制等旅游经营和服务活动的古镇搬迁居民进行免费培训。
(五)营销扶持。在羊角古镇大庄示范街内生产和制作的土特产和特色手工艺编制品,可委托区商务局和区喀斯特公司协助联系销售渠道;凡是在羊角古镇经营的特色餐饮由寻味武隆进行广泛宣传。
(六)品牌扶持
1. 对企业入驻羊角古镇大庄街经营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1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入驻羊角古镇大庄街经营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50万元奖励;对区县级的知名品牌入驻羊角古镇大庄街经营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2. 鼓励行业协会、知名企业集中打造特色商业街、美食街、文化创意街、电商服务街、夜市一条街等,凡被国家级命名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市级命名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区级命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生产要素扶持。给予入住古镇的商家经营使用的水、电前3年按民用性质收费;天然气初装费按2小时用气时间核定收费。
(八)旅游扶持。对旅行社在羊角古镇设立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经营3年及以上的,且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旅行社20万元奖励。
(九)其它扶持
1.“五一开街”前入驻奖励。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前报名、签约并正式入驻大庄示范街运行的民宿按每张床位10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其它符合旅游业态规划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专业合作社、旅行社等按经营门面面积给予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
2. 对于入驻古镇的小微企业,优先推荐进入“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入库后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渝中小企〔2018〕21号)文件要求,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
3. 对入驻古镇的民营经济组织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按《关于印发〈武隆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由羊角古镇运营平台公司主动服务、协助代为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跟踪指导,提供便捷办理服务。

三、政策审核兑现
由经营企业或个体户向羊角古镇运营管理平台公司提出申请,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羊角后续办、羊角镇、区喀斯特(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统一验收组进行审核验收兑现。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两年)。
(二)本办法执行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重庆市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招商热线:023-7777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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