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豆干 发表于 2020-3-16 09:00:19

梁平区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公开比选方案

                                                                                       梁平区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公开比选方案
    为使医院食堂达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服务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保证医院工作顺利进行,医院决定将本院食堂经营服务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经营者。
一、经营宗旨
    适应医院持续发展需要,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为全体职工营造家的温暖,让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竞标方式
(一)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餐饮企业(个人)前来参加报名竞标。
(二)医院食堂经营管理一期1年。
(三)评比方式:公开比选
(四)评比内容:每月考核满意度,满意度低于7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承诺缴纳违约金最高的为中标者。                                 
三、报名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志于餐饮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具备餐饮工作和酒店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有餐饮或酒店管理营业执照、和(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者和所属员工必须是持有国家规定的证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不良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四、经营期间缴纳水电气比例:
(一)经营管理期间,根据医院职工满意度确定经营者承担水电气缴纳比例:
(1)当月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不缴纳水电气费用;
(2)当月满意度达到75%以上,承担水电气比例为20%;
(3)当月满意度达到70%以上,承担水电气比例为40%;   
(4)当月满意度达到60%以上,承担水电气比例为60%;
(5)当月满意度低于60%,承担水电气比例为100%,并且医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备注:员工满意度每月统计3次,评价采用电子自动化。
五、经营管理要求
(一)经营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在经营过程中私自转租、转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同时接受医院监督管理、检查。
(二)医院提供厨房、餐厅及相关设施设备,提供经营者无偿使用,人为损坏由经营者负责赔偿。
(三)经营者负责做好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食堂安全及所属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发生任何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概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医院为经营者免除房租,食堂每月结账前按满意度的分数确定负担水电气比例数额。
(五)不得浪费水电气。
(六)参与竞标时缴纳诚信金5万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无财产设施人为损坏和违约行为,医院将如数退还保证金,未履约不退还保证金。
(七)比选结果出来后,经营者必须在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并入场。
(八)如经营者需改装食堂布局,须经医院同意,且装修费用概由经营者承担。
(九)供应饭菜必须保证质量,做到安全、卫生,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俱全,炒菜分大、小份售卖。如发生不良反应或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经营者承担。
1、采购要求:
(1)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须采购新鲜肉类,不得采购冰冻类畜禽肉,同时查验、收取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份、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选择的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必须报医院总务科备案。
2、菜品标准:经营者自定菜品及价格,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3、其他:大米储存做到防潮、防霉、防虫、防鼠,不得使用陈米。
(九)经营者做好就餐秩序管理,员工有序刷餐卡就餐。因医院工作特殊性,经营者须提供一日三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必须为院内手术室职工和住院患者提供配餐、送餐服务。
(十)经营者根据医院需求完成培训、会议等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等障任务,须承担医院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不得推诿、讲条件或出现失误。费用以成本计价,由医院承担。
(十一)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要求,必须自行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十二)经营者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个人卫生、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环境提升行动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并按医院要求做好服务区域的病媒生物防治、环境保护、控烟工作的落实,以及食品安全相关证照、票据、台帐记录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三)总务科负责对经营者采购的物资及清洁卫生进行监管,对发现安全、质量、卫生等问题有权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必要时终止合同。经营者必须服从,对医院关于菜品质量和餐厅管理的建议/意见,需立即整改。
(十四)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发现食堂有任何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等,可向总务科、医院办公室、院领导投诉/建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箱、微信/QQ。总务科负责每月投诉/建议的汇总工作。
六、报名方式和资料:现场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一)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本人签字确认。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3月 11日——2020年3月 17日
地点: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53222359)
医院总务科(联系电话:15978956899)
采购办    (联系电话:15730520577)
八、经营管理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服务商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通知竞标。
                                                                                 梁平区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0日

独特的fai 发表于 2020-4-20 10:00:01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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